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家公务员局的有关规定,现将我社2013年招录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人员名单及时间
职 位 |
分数线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时间 |
办公室(0301001001) |
105.2 (调剂113.7) |
罗庆 |
117111220302 |
上午9:00 |
姜睿 |
136132475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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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哲 |
076137094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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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丽坤 |
116113025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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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巍维 |
93417166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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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部 (0301002001) |
114.7 |
段琳 |
934143042508 |
下午13:30 |
丁永娟 |
934139861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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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会 |
934171123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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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宇 |
934171701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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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晓明 |
934171131519 |
二、面试安排
1.请以上考生于2月18日16:00前向我社电话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在确认期内将书面说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我社。
2.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请于8:30前报到,截止8:50没有报到的,取消面试资格;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请于13:00前报到,截至13:20没有报到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地点:中华职业教育社(北京市东城区安乐林路甲69号)。
乘车路线:乘快速公交1线、公交2、7、17、40、69、71、504、707、729、826、927、943、986、997路到“沙子口”站下车,往东沿安乐林路步行500米左右路北,或乘地铁5号线至“蒲黄榆”站下车,往西步行1000米左右路北。
4.考生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原件、考生报名登记表(贴1寸免冠彩色近照),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个人简历,本人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获得的奖励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考办公室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各占50%),从高分按考察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及考察。
三、有关要求
1. 面试考生应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2. 面试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交由工作人员保管,面试结束后返还。
联系电话:67270231、67270228
传真:67270229
中华职业教育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