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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2013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公告

 
【发布日期:2013-02-20】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度公务员录用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2013年度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准考证号

 

报考职位代码

报考职位

面试最低成绩

234123020920

 

0503234001

机关党委主任科员及以下

104.30

234141025522

郭振强

234137022319

张洪军

234132023601

滕学伟

234122109523

 

0503234002

人事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110.90

234123025620

刘洪轩

234123033019

 

234123033419

刘洪涛

234132012929

孙胜男

    二、面试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面试确认及资格复审

    (一)面试确认

    1、请面试考生于2013年2月20日前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进行面试确认。邮件(传真)标题一律为“×××(姓名)面试确认”,邮件正文请注明:考生姓名、报考职位名称、报考职位代码、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联系电话。2012年10月报名时填报的各项信息如有变化,请在邮件(传真)正文中注明。

    2、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需在2013年2月23日前书面提交放弃声明(注明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并由本人签字声明放弃,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凡考生放弃面试又未按要求提交书面声明的,我局将记录在案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考生请于2013年2月26日13:00—16:00携带相关材料到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主楼6层618室进行资格复审。截止当日16:00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近一年内一寸免冠彩照),要求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及基层工作经历年限,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

    考生应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2013年2月27日上午。考生请于当日8:30前进入候考室,超过8:50尚未到达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候考室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测绘路32号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主楼6层604室。

    (二)面试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测绘路32号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主楼5层504室。

    (三)备考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测绘路32号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主楼5层502室。
   
    (四)乘车路线:

    1、哈尔滨太平机场乘坐机场大巴到民航大厦,乘坐出租车到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

    2、哈尔滨火车站乘94路、88路公交车到长寿路站下车,向东直行100米即到。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按照相关规定,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5分及以上,方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生综合成绩(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面试成绩应达到65分及以上)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造成考察对象空缺的,按考生综合成绩(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面试成绩应达到65分及以上)顺延递补考察对象。

    六、其他事宜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通讯方式如有改变,请及时通知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处,并注意保持手机开启以便联系。

    (二)候考室、备考室及考场内禁止考生使用手机、电脑、电子书等电子产品和上网设备,不允许考生之间互相交谈。

    (三)考生要合理安排行程,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

    (四)联系电话:0451-86663926

    传    真:0451-86665376

    电子邮箱:sh@hljbsm.gov.cn

    联 系 人:孙鸿

 

                           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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