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国家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黑龙江储备物资管理局2013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3年3月2日上午9:00时
(二)面试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9号(黑龙江储备物资管理局)。路线图见附件。
二、面试形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三、面试人员名单
(一)办公室科员职位(“三支一扶”)
笔试最低分数线为89.10分,按姓氏笔画排序,面试人员名单如下:
刘一晓, 准考证号为 476223162626
谢涵羽, 准考证号为476223105014
(二)保卫处科员职位
笔试最低分数线为101.90分,按姓氏笔画排序,面试人员名单如下 :
刘东宇, 准考证号为476223174504
刘莹, 准考证号为476213161908
胡晋笙, 准考证号为476251035113
(三)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3月1日下午3:00时, 考生需提供照片、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及“三支一扶”证明等材料。
四、考察(体检)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综合成绩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实行等额考察。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达不到公布的面试比例,正常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的,按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考察和体检。体检由黑龙江储备物资管理局统一组织,费用考生自理。
五、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提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考试开始前10分钟仍未进入候考室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和侯考室,自行携带的须暂时交由监考人员统一管理。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应携带如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身份证
2.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或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
3.准考证
4.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所在社区或街道办关于考生待业身份的证明(待业人员)
5.报名登记表(“三支一扶”有效证件)
6.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待业人员)
7.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及复印件
8.本人近期1寸照片3张。
缺少上述证件或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其它要求及事项
(一)考生面试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二)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对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纪情节的考生,我们将把有关情况报告上级机关处理。
联系人:李晓萍
联系电话:15846123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