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录递补工作的有关规定,因部分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按照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的原则,经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递补以下2名考生参加面试:
准考证号 |
考生姓名 |
职位名称 |
报考职位代码 |
最低面试分数 |
979142192329 |
熊博文 |
对外交流和涉外培训主任科员及以下 |
0201104001 |
107.9 |
979134130107 |
谢 雨 |
对外交流和涉外培训主任科员及以下 |
0201104001 |
107.9 |
请以上考生按学院面试公告要求进行确认并准备好有关材料。
中国延安干部学院人力资源部
201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