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国家公务员招考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决定递补以下7名同志为面试人选:
1. 赵瑞玲(准考证号:949139843007)、周成潭(准考证号:949135013020)为刑事检察业务部门刑事法律监督工作主任科员以下工作人员职位(职位代码:0101003002)的面试人选,递补最低分数线为105.4分。
2. 尹伟博(准考证号:949143043216)为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主任科员以下工作人员职位(职位代码:0101004001)的面试人选,递补最低分数线为108分。
3. 徐宁(准考证号:949170340604)为民事审判法律监督或控申部门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主任科员以下工作人员职位(职位代码:0101005001)的面试人选,递补最低分数线为113.4分。
4. 于潇(准考证号:949171721302)为综合业务部门文字工作主任科员以下工作人员职位(职位代码:0101006001)的面试人选,递补最低分数线为116分。
5. 杨帆(准考证号:949142193104)为职务犯罪预防政策研究工作主任科员以下工作人员职位(职位代码:0101008001)的面试人选,递补最低分数线为109.1分。
6. 邓瑛(准考证号:949143043201)为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司法鉴定中心电子证据工作主任科员以下工作人员职位(职位代码:0201026001)的面试人选,递补最低分数线为109.8分。
7. 周庭辉(准考证号:949170131903)为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司法鉴定中心法医物证(DNA)工作主任科员以下工作人员职位(0201026002)的面试人选,递补最低分数线为115.4分。
特此公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