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市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所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筹)是新成立的直属上海市卫生局的公共卫生管理单位,承担全市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婚前保健与婚前医学检查、辅助生殖技术的技术指导、质量控制、人员培训和信息资料收集汇总和上报等日常管理工作,同时承担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的筹建工作。
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1、妇幼保健医生岗位,职数2名;
2、行政管理岗位,职数4名;
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数4名;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妇幼保健岗位:
1、临床医疗、妇幼保健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
2、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行政管理岗位:
1、管理、文秘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2、专业知识扎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
3、身体健康,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4、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如财务、设备、计算机等
1、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2、专业知识扎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
3、身体健康,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4、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邮寄至上海市北京西路1400弄24号上海市儿童医院7号楼110室 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筹建办公室收(邮编:200040)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4 月15 日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所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筹)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筛选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
(三)笔试和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笔试名单。笔试由单位组织或委托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等有关单位或部门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四)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或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或用人单位提出具体要求),统一组织到本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五)考察
由上海市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所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筹)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卫生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认是否录用。
四、 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肖志琴
邮 箱:qzx_1@hotmail.com
联系电话:22121811
邮政编码:200040
监督电话:22121571
上海市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所
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筹)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