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精神是实现中国梦的动力源
习近平主席关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深刻阐述,其本质内涵就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和社会和谐”。但实现“中国梦”,精神要先立起来。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中国梦”的时代特征,就是需要每一个中华儿女都成为“中国梦”的使者,需要中华民族对自身光荣、责任、使命的自觉,以凝聚强大精神能量。基于此,现阶段“中国梦”的价值特征是公共精神,其价值维度就是每一个人的那种关怀公共事务、公共事业和公共利益的责任意识与行为态度。基于“中国梦”的时代与价值特征,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深刻把握公共精神的内涵。
公共精神是实现国家富强的软实力。公共精神作为一种软实力,是人们对共同的价值理想,坚定信念的依归和不懈追求,是一种由内而外、潜移默化的力量,它能够汇聚成浩然正气,凝聚磅礴的正能量,散发着现代社会中的公民魅力。价值观念、坚定信念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思想基础。公共精神这种软实力,最终为国家富强汇聚了更大的正能量。
公共精神是促进民族振兴的凝聚力。就实质而言,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的“公共性”文化精神在理论上的深刻表达,是一个民族对共同的价值理想和坚定信念的不懈追求。一个国家民族精神的塑造与培育,在于该民族的社会化的“公共培育”,即全社会成员都参与到对公共理性与人文精神的学习、传播和实践中来,公共精神品质是培育民族精神、实现民族复兴的关键。培育公共精神,可以折射出一个民族的文明,是在国际社会中树立大国形象的长远之策。只有在公共生活中唤起公民对公共理性、公共意识的培育、公民的责任心和参与公共事务的义务感,公共精神才能成为民族精神的根本价值取向。
公共精神是增强人民幸福的号召力。公共精神需要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参与。“公共精神本质上就是一种参与精神,由于公共精神并不是人的自然禀性,它不可能建立在私人生活经验和情感的基础之上,而只能建立于公共生活经验和公共理性的基础之上”。具有公共精神的公民,将会自觉的参与和融入公共政治生活领域,本着自愿自发的目的,以个人或组织的方式参与公共事务,同时在公共事务和利益的参与过程中,能更加确证自我,成就自我,超越自我,共同实现中国梦的愿景,即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
中国梦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是人民追求共同幸福的宣言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起搏器。倡导并致力于社会公平正义,使个人努力有所依托,社会财富得到合理分配。社会公平正义的回归,不同阶层之间才能找到共识,才能化解社会积怨,增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