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zggwy.org/)获悉,山西省对公务员考试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对在2014年山西公务员考试工作中发现的43名违纪考生作出严肃处理,其中7名考生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有抄袭或协助抄袭、持假证参加考试等行为的,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有串通作弊、替考等行为的,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根据违纪行为的情节轻重,山西省作出7名考生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12名考生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24名考生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决定,并将违纪人员名单报送全国公务员违纪人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