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环保部公布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对省级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实施“垂直管理”。
改革将影响多少人?这些人垂管后将会有哪些改变?环保部地方环保垂直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吴舜泽表示,省以下“垂管”改革将涉及省以下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人员5万多人,环境监测机构5.9万,环境监察执法机构6.3万人,加起来涉及17~18万人,其中74%以上在县级,26%左右在市级。
环保部地方环保垂直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张玉军说,目前监测系统中,人员编制主要是事业编制,监察系统中,省级以上大部分都是参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约占80%,但市级以下大部分人员是事业身份。
他表示,垂管后,这些人员的身份暂时不会发生变化。监测机构人员仍然作为技术类的事业机构力量。监察机构将分为两类,其中省级的按照“新监察”要求,将逐步都转为行政编制,市县级的“老监察”作为执法力量,仍然沿用原来的事业编制。
“垂改”过程中,是否会对基层执法人员进行清理?吴舜泽表示,垂改后,基层环保机构中人员的身份、隶属关系和财政供养上都会发生变化,但整体设计很平稳。“总体感觉,环保系统的人员数量和日益繁重的任务相比,还是有差距”,他表示,所以这次改革不会把清理超标人员作为重点,不要把人员去留考虑过重,只是调机制、体制。
据透露,垂改后,环保执法机构建设将进一步加强,首先将统一着装,并配备执法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