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李莉因县公安局拒不履行保护职责造成其财产损害一案对县公安局提起行政诉讼,下面对于本案的举证的说法错误的是( )。
A.李莉可以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李莉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B.人民法院向被告县公安局送达应诉通知书时,应当告知其举证范围、举证期限和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C.若李莉同时提出行政赔偿,那么李莉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
D.人民法院向李莉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告知因正当事由不能按期提供证据时应当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申请不是人民法院的法定义务
2.某企业丙作为一起行政案件(甲不服乙对丙的行政处罚行为而诉乙)的第三人,丙在一审程序中,因工程事务繁忙,未能提供有关证据,导致一审判决不利于丙。后来乙机关依法提起上诉,丙才重视起来,遂在二审程序中提交了一些证据,对于这些证据,人民法院应怎样做?( )
A.人民法院应当认可
B.人民法院可以认可
C.人民法院可以将其作为考虑因素
D.人民法院不予接纳
参考答案与解析:
1. D【解析】《行诉证据规定》第5条规定,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因此,C项是正确的。
根据《行诉证据规定》第6条规定,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因此,A项是正确的。
根据《行诉证据规定》第8条规定,B项是正确的。而D项则是错误的,因为“告知因正当事由不能按期提供证据时应当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申请”是该司法解释规定的人民法院的法定义务。
2. D【解析】根据《行诉证据规定》第7条规定,本题中应当不属于有正当事由,因而人民法院对于其在二审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不予接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