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新闻时政>每日练习>    
 
 

公务员考试逻辑判断每日练习(2014.6.25)

 
【发布日期:2014-06-25】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1.日益苛刻的雇用标准并不是目前公立学校师资缺乏的主要原因,教师的缺乏主要是由于最近几年教师们的工作条件没有任何改善和他们薪水的提高跟不上其他职业薪水的提高。

    以下哪一项,如果是正确的,将最能支持以上所述观点?

    A. 如果按照新的雇用标准,很多现在已经是教师的人就不会被雇用

    B. 现在更多地进人这个职业的教师拥有比以前更高的教育水平

    C. 一些教师认为更高的雇用标准是当前师资缺乏的一个原因

    D. 许多教师认为工资低和缺乏职业自由是他们离开这个职业的原因

    2.棕榈树在亚洲是一种外来树种,长期以来,它一直靠手工授粉,因此棕榈果的生产率极低。1994年,一种能有效地对棕榈花进行授粉的象鼻虫引进了亚洲,使得当年的棕榈果生产率显著提高,在有的地方甚至提高了50%以上。但是,到了1998年,棕榈果的生产率却大幅度降低。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有助于解释上述现象?

    A. 在1994~1998年期间,随着棕榈果产量的增加,棕榈果的价格在不断下降

    B. 1998年秋季,亚洲的棕榈树林区开始出现象鼻虫的天敌赤蜂

    C. 在亚洲,象鼻虫的数量在1998年比1994年增加了一倍

    D. 果实产量连年不断上升会导致孕育果实的雌花无法从树木中吸取必要的养分

    3、一个已经公认的结论是,北美洲人的祖先来自亚洲。至于亚洲人是如何到达北美的呢,科学家们一直假设,亚洲人是跨越在14000年以前还连结着北美和亚洲,后来沉人海底的陆地进入北美的,在艰难的迁徙途中,他们靠捕猎沿途陆地上的动物为食。最近的新发现导致了一个新的假设,亚洲人是驾船沿着上述陆地的南部海岸,沿途以鱼和海洋生物为食而进入北美的。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使人有理由在两个假设中更相信后者?

    A. 当北美和亚洲还连在一起的时候,亚洲人主要以捕猎陆地上的动物为生

    B. 上述连结北美和亚洲的陆地气候极为寒冷,植物品种和数量都极为稀少,无法维持动物的生存

    C. 存在于8000年以前的亚洲和北美文化,显示出极大的类似性

    D. 在欧洲,靠海洋生物为人的食物来源的海洋文化,最早发端于10000年以前

 

 

 

 

 

 

 

 

 

 

 

 

 

 

 

 

 

 

 

 

 

    参考答案与解析:

    1.D【解析】本题属于加强支持型。题干要表述的观点是:师资缺乏的主要原因并不是雇用标准过于严苛,而是因为教师工资低和工作条件差。A、C项显然支持的是观点所反对的一方面;B项并没有体现出对结论中两方面原因的比较判断;只有D项直接表明因为工资低和工作条件问题使教师流失,从而导致师资缺乏,是对题干观点的支持。故选D。

    2.D【解析】题干的矛盾是,1994年亚洲引进象鼻虫使得当年的棕榈果生产率显著提高,可是到1998年棕榈果的生产率却大幅度下降了。如果D项为真,则可以解释1998年棕榈果的生产率大幅度下降是由于养分的缺乏。A项是无关项;B项秋季是成熟的季节,而象鼻虫的作用在于授粉,秋季象鼻虫的数量减少不会影响当年的产量;而C项加深了题干中的矛盾。故选D。

    3.B【解析】题干涉及两个具有对抗性的观点。要加强后一个假设可以通过削弱前一个假设的方式来进行。削弱前一个假设,就是要指出亚洲人不是靠捕猎沿途陆地上的动物为食,跨越在14000年前还连结着北美和亚洲的陆地进入北美的。B项正好能起到这样的作用。故选B。



 
 相关链接  
公务员考试逻辑判断每日练习(2014.6.25)
公务员考试逻辑填空每日练习(2014.6.24)
公务员考试类比推理每日练习(2014.6.23)
公务员考试片段阅读每日练习(2014.6.21)
公务员考试数学运算每日练习(2014.6.20)
公务员考试定义判断每日练习(2014.6.19)
公务员考试逻辑判断每日练习(2014.6.18)
公务员考试逻辑填空每日练习(2014.6.17)
公务员考试类比推理每日练习(2014.6.16)
公务员考试片段阅读每日练习(2014.6.14)
 
 
 

copyright 2007-2015 www.zg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版权所有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中华人民共 和国信息产业部icp/ip备案》 苏ICP备10037109号-4 法律声明:严禁转载本站格式或内容《知识产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