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2015年度选调生录用考试资格复审及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选调生资格复审及网上确认等后续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安排
(一)时间
2015年7月17日 9:00—17:00。
(二)地点
云南省警官学院警体馆(昆明市教场北路249号)。
(三)审核单位
由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对报考选调生岗位的考生开展资格复审。
(四)首批资格复审人员
选调生首批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请在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题信息网(gwyks.ynhrss.gov.cn)查看下载。请报考人员仔细查询核对个人信息,确认是否进入首批资格复审。
(五)报考人员参加首批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可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一式两份,审核后一份交审核单位、一份个人留存),《云南省2015年选调生报名表(应届高校毕业生)》、《云南省2015年选调生报名表(大学生村官)》及其他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要求必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具体材料及要求请详阅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文件,或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咨询。
(六)审核确认
审核单位须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的笔试准考证上盖上资格复审合格章。盖了合格章的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一份报考人员持有,一份审核单位留存。
二、递补
(1)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审核单位将按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2次后,合格人数仍无法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网上确认。进入网上确认的人员名单将于7月23日在专题信息网公布。
(2)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接收到递补通知而错失递补机会的情形,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无法进入后续环节的相关后果。
三、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是对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承诺参加后续考录环节意愿的再次确认。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应按时登录报名系统,对是否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进行确认。未确认放弃的人员,按其参加资格复审所表达的意愿,视为承诺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已进行网上确认(含未确认放弃)的人员,出现违反承诺行为的,将按网上确认承诺书所述规则进行相应处理。
网上确认由确认、确认核对、确认表打印3个阶段组成。
确认时间:2015年7月24日9:00—2015年7月26日24:00。
确认核对时间:2015年7月27日9:00—2015年7月28日24:00。
确认表打印时间:2015年7月29日至面试前。
具体规定请阅公告及常见问题解答。
四、提醒事项
(1)选调生岗位的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15年8月10日,具体通知将于2015年7月30日在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题信息网(gwyks.ynhrss.gov.cn)发布,请届时查看。
(2)提醒广大考生,认真及时地阅读通知、公告及所有相关文件,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