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经含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含山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为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热爱后勤事业,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本县户籍,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语言表达清晰;
4、全日制本科文科类专业;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公安机关处理、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
4、现役军人;
5、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5年7月6日至7月10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县事管局(县政务中心201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并提供两寸免冠彩照2张;
③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6、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7月16日至7月17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占50%。
1、笔试
(1)笔试撰写一份800字左右文字材料。笔试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5年7月18日上午9:00--10: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前3名参加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因无法联系或其它原因没能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合成后的成绩,取第一名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和实施考察工作。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申请复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的,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替补。
(四)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含山县政府网站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为聘用对象。
四、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一年期满后如果双方均愿意,可续聘。试用期工资每月1300元,正式聘用后工资每月1500元。试用期满后依法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食宿自理。
五、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含山县事管局负责解释。
2、请报考人员从含山县政府网站自行下载《含山县事管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完整。
3、咨询电话:0555—431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