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际影视交流促进中心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国际影视交流促进中心为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所属正处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出纳岗年龄45岁(含)以下,接待助理岗年龄35周岁(含)以下,(截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6.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7.能够承受高强度加班和经常出差的工作状态;
8.身体健康,符合所报考职位规定的具体要求。
二、招聘职位和要求
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报考者于即日起至11月13日下午16时(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过时不予受理)将《北京国际影视交流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将个人证件照电子班粘贴到表中“照片”栏内)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 yczxzp@126.com。邮件主题为“所报单位+所报岗位”。每位报考者只限报考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后,我中心将按照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网上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笔试、面试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采取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
请考生于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登陆网站查询笔试、面试相关信息和安排(详见www.bjrt.gov.cn)。
(四)考察体检
(五)公示和聘用
(六)北京国际影视交流促进中心负责对公告相关内容进行解释。
四、咨询电话:
北京国际影视交流促进中心:6408 1226
附件:1.北京国际影视交流促进中心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2.北京国际影视交流促进中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北京国际影视交流促进中心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