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房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届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招聘为房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良乡医院、中医医院、第一医院、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琉璃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石窝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七家单位的24个岗位,共25人,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及计划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要求:27岁以下的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岁以下的指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的指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6、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应届毕业生的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程序
(一)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
请报考人员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成绩单、资格证书(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一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如未按招聘单位指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视同放弃报名资格。
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地点:房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房山区月华大街27号)
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12月9日 上午9:30—11:30,下午2:00—4:30
四、考试安排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 面试合格者按照1:2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和资格复审。
(二)公示 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区人力社保局网站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招聘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四)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制,享受事业单位正式员工工资待遇。
联系电话:010-89361144
电子邮箱:renshike1144@126.com
附:房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汇总表
房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