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是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所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全市应当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市建设档案,对城市建设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和利用。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城建档案工作;
(二)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以毕业时的学历学位为准);
(三)具有履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岗位信息、具体条件详见《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招聘需求表》(附件1)。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报名人员填写《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整后将电子简历和邮件名改为“应聘岗位+姓名”,发至bjcjdagzp@163.com邮箱。报名人员发送报名文件后应及时与单位联系确认是否成功接收。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2月13日。初审合格人员通知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内容:岗位所需基本知识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面试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6计算综合成绩(声像档案管理岗还需进行专业测试,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按3:6:1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面试、综合分数及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核。
五、考核与体检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需说明事项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做出严肃处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 68038731 监督电话: 68038726
附件:
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