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共海淀区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北京市和海淀区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中共海淀区委党校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2人,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及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届毕业生。北京生源毕业生所修全部课程须无未通过记录,能按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并能正常参加当年就业派遣;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2016年北京市关于非北京生源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引进相关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下载报名表,认真填写表格内容,并在诚信承诺本人签名处手签姓名。本人现场报名。海淀区委党校根据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受理报名。
1、时间:2016年3月10日(星期四) 9:00—16:00
2、地点:上地办公中心(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7号)区委党校教学楼1301室,联系电话:62986068
3、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所需材料(复印件均需2份)
(1)《报名表》一式2份;
(2)近期同一底板1寸免冠照片2张(分别贴在报名表上);
(3)个人简历2份;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北京生源需提供户口簿(卡)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6)由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所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由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不用开具统招证明);
(8)能够证明具备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一般均为报名当日。若报名人员已经考试合格或认定、评审通过但尚未领到证书的,须提供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或相关证明)。
(二)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可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登录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bjhd.gov.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入围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按照笔试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
(三)资格复查
中共海淀区委党校将对拟进入复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合计而成。考生可于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录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bjhd.gov.cn查询本人面试成绩、综合成绩。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考核人员。
(五)考核、体检
中共海淀区委党校组织考核和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资格终审
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对考核、体检均通过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终审。资格终审未通过人员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资格审查、考核、体检不通过等情况,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顺延。
(七)公示
中共海淀区委党校将对资格终审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不再顺延。
公示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调动手续,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附件 :
1.2016年中共海淀区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2016年中共海淀区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海淀区委党校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