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震局2015年第三季度公开考核招聘重庆市地震台工作人员简章
重庆市地震台是重庆市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拟公开招聘重庆市地震台地方编制2名,具体职位为石柱黄水地震监测站地震监测岗位2名。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诚信守法,身体健康;
(三)符合回避要求和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附表1);
(四)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13日(“35周岁及以下”即指1979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
(五)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14 日-7月22日
(二)报名方式: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函报(其它方式无效)。请拟报考人员在 7月 14日- 7月22日登录中国地震局网(http://www.cea.gov.cn)、重庆地震信息网(网址:222.177.15.204)、重庆市人力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qhrss.gov.cn)下载《重庆市地震局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填写个人资料(打印或其它人代写无效),用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到重庆市地震局人事教育处(重庆市渝北区红黄路339号,联系电话:023-67081799,邮编:401147)。函报截止时间在2015年 7月 22日下午5点30分前(以寄出函件的邮戳为准)。报名时须提交: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注明其姓名);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应届毕业生学生证明、户籍证明、资格条件相关证明及获奖证书,或其它可以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一份(每份复印件上必须有本人签名,否则无效)。所有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二)资格审查
由重庆市地震局人事教育处对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确定为考核对象。
五、考核
由重庆市地震局考核招聘组,对确定的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采取现场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考核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计分方式,分值为100分,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考核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根据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总成绩=考核成绩
考核中未形成竞争的(等额),通过票决方式,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表决情况记录在册。
考核时间:暂定2015年 7月27日(上午9︰30—12︰00)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优先,如仍无法确定人选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重庆市地震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 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重庆市地震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则按报考本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重庆市地震局会同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统一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考察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可登陆重庆市地震局网站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地震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职称、工作经历、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重庆市人力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201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的2名应届硕士研究生,安排到黄水地震监测站锻炼一年后,调入我局直属事业单位重庆市地震监测中心工作。在我局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五年,未达到年限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八、纪律要求
参与考核、考察及录用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一定要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凡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录用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招录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地震局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附件:
1、重庆市地震局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及等级 |
名额 |
基本条件 |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性别 |
工作经历 |
专业技术职称要求 |
其他要求 |
|||||
1 |
重庆市地震台石柱黄水地震监测站 |
地震监测 |
专技12级及以上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地球物理学类、构造地质学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2015年应届毕业生;属于边远艰苦台站,适合男性 |
合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