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甘州区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4号)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考7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分配,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 甘州区生源且父母户籍在甘州区的,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的应往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甘州区户籍未就业人员;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4.具备各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制、学历等其他条件。
2013年我区招募的三支一扶、进村社区人员和2015年新招募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考职位及名额
招考单位 |
职位代码 |
招考名额 |
招考条件 |
备注 |
||
专业 |
学历 |
其他 |
||||
基层事业单位 |
A1 |
15 |
计算机、电子信息类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
|
A2 |
8 |
土木、建筑类 |
|
|
||
A3 |
6 |
农学,设施农业与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
|
|
||
A4 |
3 |
经济贸易类 |
|
|
||
A5 |
8 |
机械、电气、自动化类 |
|
|
||
A6 |
2 |
工业工程类 |
|
|
||
A7 |
3 |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药学 |
|
|
||
A8 |
3 |
环境工程 |
室外高空工作适合男性。 |
|
||
A9 |
4 |
法学类 |
|
|
||
博物馆 |
B1 |
1 |
考古发掘 |
|
|
|
B2 |
1 |
博物馆学 |
|
|
||
B3 |
2 |
文物保护、修复 |
|
|
||
B4 |
1 |
旅游产品开发 |
|
|
||
区交警大队 |
C1 |
15 |
不限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男性12名,身高1.68米以上;女3名,身高1.60米以上。 |
人员为辅警,占事业编制。 |
三、招考程序
(一)组织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父母户口薄、择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原件,还须携带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学籍档案管理证明、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及报名费100元,填写《甘州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必须真实提供本人的各类材料,不准代报。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五年内不准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报名地点在甘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大厅,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19至23日。
各职位计划招考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竞争比例的,经研究可对职位名额取消或调剂,最终达到开考要求比例。
(二)笔试。考试为闭卷考试,科目一门,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综合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时间为2015年8月30日上午,8月27日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人员确定。笔试结束后基层事业单位A1职位增加上机操作测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名额1:1.5比例(出现小数点予以“进一”取整,末位并列人员全部参加)确定人员进行上机操作测试,人员最终确定依据上机操作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名额1:1比例确定。招考名额末位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其它职位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考名额末位出现并列时,优先解决农村“纯女户”、“独生子女户”。 若各职位招考名额末位二次出现并列时,直接加试笔试。
(四)资格复审。确定人员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时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填写相关表格后参加体检。
(五)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原则上不予复查,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确定。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分配。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分配手续。
四、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在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工作纪律进行,区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考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特别声明,本次招考考试不设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和辅导班。
咨询电话:8861901 8242714监督电话:8254433
201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