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庆阳市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紧缺专业技术人员22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14日-15日,报名地点在庆阳市中医医院综合楼404室。报考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检验专业的考生测试《西医基础知识》;报考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的考生测试《中医基础知识》。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处理问题、岗位适应等方面的能力。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甘肃省庆阳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规定和工作需要,甘肃省庆阳市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医疗卫生类紧缺专业技术人员22名。具体招聘单位、专业、计划详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尚未就业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诚实守信。
(三)热爱庆阳,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所签就业协议无效,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一)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
(二)在校期间有不良记录的。
(三)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四)毕业证书上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的。
(五)体检不合格的。
四、招聘程序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查资格、统一组织考试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已正常毕业院校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就业推荐书、学业成绩单、自荐书、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张到现场报名。正常毕业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除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外,还需提供自荐书、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张到现场报名。资料不齐全者,不予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考,不允许报考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岗位。重复交叉报名者,取消应聘资格。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7月14日-15日
地点:庆阳市中医医院综合楼404室
(二)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现场审查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及相关证件、材料,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报名登记。然后由主管部门将应聘人员报名材料报市人社局进行复审,依据复审结果确定进入考试人选。
(三)考试。由市人社局牵头,市卫计委、相关县人社局配合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测评,均实行百分制。当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小于或等于1︰1时,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者方可确定为拟聘人选;当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人选按照招聘计划和笔试人员的1:3确定。最后,按照报考岗位的招聘计划,依据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选。各岗位招聘计划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确定后,与用人单位现场签订招聘协议。
笔试内容:
报考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检验专业的考生测试《西医基础知识》;报考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的考生测试《中医基础知识》。
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处理问题、岗位适应等方面的能力。
考试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四)体检。拟聘人选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薄(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等原件,于2016年8月15日前到市人社局报到,接受资格复审,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资格复审合格者,由相关县人社局、市卫计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文件规定组织体检。
(五)公示。体检合格者在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拟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补录。
五、政策待遇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市人社局发文通知,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工资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定职,执行相应学历转正定职工资。试用期满后,在聘用单位工作不得低于5年,5年内不得调离聘用单位。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陇东报、中国庆阳政府门户网、中共庆阳市委网、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庆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发布。
(二)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和录用资格。
(五)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的行为,要追究有关工作人员及考生的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庆阳市监察局 0934-12388
庆阳市人社局监察室 0934-8605851
庆阳市卫计委监察室 0934-8243952
咨询电话:
庆阳市人社局 0934-8683373
庆阳市卫计委 0934-8213487
宁县人社局 0934-6622297
环县人社局 0934-4423707
正宁县人社局 0934-6121514
附件:
1、庆阳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表
2、庆阳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