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县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56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9日至12月21日下午6点,报名地址为各遴选单位。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关于县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灵台县党群机关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灵台县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交流调配办法(试行)》和《关于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经用人单位申请,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汇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为县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一般工作人员5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岗位、名额及要求
遴选分三类进行。
1.综合类
遴选单位:对台办、县编办电子政务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工商联、档案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婚姻登记中心、新农保管理中心、医保中心、工商局、科技局、粮食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史志办、招商中心、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环境监测站、安全生产执法大队、供销联社、卫生监督所。
2.文秘类
遴选单位:县委办、政研室、人大办、政府办、县政府金融办、政协办、纪委、组织部。
3.新闻宣传类
遴选单位:文明办、网信办、广播电视台。
遴选岗位、名额及要求,详见《灵台县2016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附表1)
二、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干部参加工作须满2年以上(2014年12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转正定级且工作满2年以上(2014年12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3.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4.具备遴选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遴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方法步骤
1.报名。从2016年12月19日开始,12月21日下午6点结束,在各遴选单位报名。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报名资格审查表》(附表2)报名,交一份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及彩色照片电子版(照片不大于20KB)。原则上每个岗位报考人数比例要达到1:3以上,报考人数达不到时,取消该遴选岗位,报考人员可转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12月22日上午,各遴选单位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后,文秘类送县委组织部、新闻宣传类送县委宣传部、综合类送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定。
3.笔试。笔试总分100分,按遴选类别分别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面试。面试按遴选类别,由牵头单位和遴选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综合类、文秘类,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遴选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新闻宣传类,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遴选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除统一组织面试外,按遴选岗位组织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5.考察。由遴选单位负责考察,依据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得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提出最终用人意见,报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综合类、文秘类: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考察得分×20%。
新闻宣传类: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考察得分×20%。
6.调动。依据审定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
四、组织实施
本次遴选工作在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0933-3621311
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0933-3604008
县人社局0933-3625589
附件1:灵台县2016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附件2:灵台县2016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灵台县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
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