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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威宁县事业单位2015年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5-08-18】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威宁自治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4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2015年5月29日自治县第七次县长办公会议及2015年7月24日自治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同意,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443名,具体名额、专业及要求见《威宁自治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表1)。

    乡镇具体所聘单位按照报考该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总成绩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定向招聘威宁自治县所辖乡镇基层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主任、副主任的学历放宽到高中);

    2、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威宁自治县基层项目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生源地或兵源地为威宁自治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及驻威宁自治县部队中现役军人随军家属。(以上七类人员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3、威宁自治县所辖乡镇基层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主任、副主任且目前在职的(任职必须满3年及以上)。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定向招聘威宁自治县所辖乡镇基层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主任、副主任的学历放宽到高中);

    2、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必须相符(详见岗位一览表);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8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威宁自治县所辖乡镇基层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主任、副主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

    4、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限截止2015年8月累计服务满2年人员报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限截止2015年8月服务期满的人员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限普通高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

    5、其他条件详见《威宁自治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8月22—25日(8:30—18:00)。

    现场报名地点:笔试类别为A类的对应岗位在威宁自治县中等职业学校报名,草海镇威宣路58号(鸭子塘方向、草海驾校对面);

    笔试类别为B类的对应岗位在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滨海大道(草海商贸城对面);

    笔试类别见《岗位一览表》。

    现场报名需提供《威宁自治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2、除签名外的其他内容必须打印、不能手填),并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威宁自治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6张;

    (4)应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报考岗位所需相应资格证书、证明材料;

    (5)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具有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定向招聘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主任、副主任职位人员还需提供:乡镇党委书记亲自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任职文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经县委组织部复核;乡镇计生办出具的有计生办负责人、分管计生工作领导签名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乡镇派出所出具的有经办人员签名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报考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含定向招聘驻威宁自治县部队中现役军人随军家属、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威宁自治县引导办、团县委、教育局出具的服务证明、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县人武部出具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须达到3: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减少或取消。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情况,在“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的,应有委托书,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报名费100元/人,现场收取。

    (二)资格审查

    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报考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内容为:A类考《公共基础知识》,B类考《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与相关专业知识);笔试类别见《岗位一览表》。

    笔试时间:2015年9月13日上午9:00—11:00。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5年9月11日在威宁自治县中等职业学校(8:30-18:00)。

    笔试地点:威宁自治县城(具体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和“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要求和安排、面试成绩在“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和“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3、总成绩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和“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招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三项分别都相同时,需重新组织面试,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5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及计生特岗人员;

    10、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1、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和“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七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举报有严重问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所有拟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前把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交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按时提供或提供不全者,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全部纳入事业编制,由自治县财政统一拨付工资,新聘人员的社会保险事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威宁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威宁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wnxrsj.cn/,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www.gzweining.gov.cn/

    联系电话:0857-6232557(自治县人社局考试录用调配股)

    监督电话:0857-6228249(自治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六、未定事宜,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公告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

    1、威宁自治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威宁自治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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