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余庆河渔业资源保护,加大巡河、查处力度,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余庆县农牧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护渔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
二、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5名护渔人员(限男性)。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前科;
3、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退役军人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会游泳,身高1.62米以上。
四、招聘办法
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6日至11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原畜牧局办公大楼三楼渔政站(余庆县白泥镇文化路13号,夜市街杜记烧烤对面)
(三)报名所需资料:1、身份证原件验证并交复印件1份;2、毕业证书原件验证并交复印件1份;3、近期免冠2寸彩色相片3张;4、符合加分条件的,带相关资料原件验证并交该资料复印件1份。
五、考试内容及时间
1、考试范围:《中国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贵州省渔业条例》和时事政治。采取闭卷考试,分值为100分。
2、考试时间:2015年11月20日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迟到30分钟取消考试资格。
3、笔试地点:余庆县渔业资源保护办公室二楼电教室。
六、加分项目
1、退伍军人加5分。上述加分项目在总分上加分。
七、公示
总成绩出来后公示5个工作日。根据报考人员的成绩,由高到低按1:1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由领导小组组织考察。如果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或考察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八、聘用
(一)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实行一年一聘。
(二)待遇:
1、基本工资1800/月;
2、聘用单位缴纳最低基本养老金;
3、聘用期间享受单位工会相关福利待遇;
4、聘用期间食宿自理。
九、未尽事宜由余庆县渔业资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联系人:杨胜富 联系电话:24626007、13984226498
余庆县农牧局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