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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贵州贵安新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6-09-18】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摘要:贵州贵安新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6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9:00至9月22日17:00,报名网址为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http://219.151.4.99)网上报名入口。考试时间为2016年10月29日。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贵州贵安新区2016年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吸引各类人才到贵安新区干事创业。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文件精神,经贵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州贵安新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贵安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贵安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贵安新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共116名。设A、E两种岗位类别,其中,A类为综合管理类、E类为医疗卫生类。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安新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取得硕士学位证)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2016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报考贵安新区直管区乡镇、学校校医、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分岗位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在贵安新区直管区工作的在岗雇员、临聘人员,服务期满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学历要求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本科。
  
  四、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有其他年龄限制要求的,以岗位一览表为准;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机关企事业单位连续实习一年以上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在校期间(指入学至毕业证颁发前)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6年9月30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2013年度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
  
  3.除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外,截止2016年7月3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截止2016年11月1日仍未满服务期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gzpta.gov.cnhttp://219.151.4.99)、贵安新区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axq.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gzpta.gov.cnhttp://219.151.4.99),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6年9月19日9:00至9月22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gzpta.gov.cnhttp://219.151.4.99)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填写《贵安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截止2016年9月22日17: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不完整、错漏、相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视为报名失败。


  
  注意:应聘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报名确认操作。应聘人员点击“报名确认”按钮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进行报名确认,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9月22日17:00不进行报名确认的应聘人员,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确认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三)网上初审
  
  1.网上初审。资格初审由招考办负责。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表》后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确认。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信息须为本人真实情况,若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自负)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09:00-9月23日17:00。
  
  2.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于9月24日17:00前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未按期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网上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于2016年10月24日09:00至10月27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gzpta.gov.cnhttp://219.151.4.99)并打印准考证。
  
  4.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报考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党工委政治部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贵安新区门户网站公示(开考比例按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人数为准)。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六、考试
  
  (一)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考试时间:2016年10月29日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150分)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150分)
  
  本次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医疗卫生类(E)类两个考试类别,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下设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6个二级分类(职位对应的考试类别见附件一)。不同类别分别命制《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试题。笔试考生根据所报职位对应的“考试类别”使用相对应的题本和答题卡。
  
  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具体内容请登录“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b.aspx?a=77156)查询。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者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笔试成绩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贵安新区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加分
  
  1.加分政策。
  
  按照《贵安新区雇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结合贵安新区实际,在贵安新区工作满两年以上的雇员,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在本次考试笔试成绩(折算后)的基础上加1分;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为优秀等次的,在本次考试笔试成绩(折算后)的基础上加2分;因工作成绩突出,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或劳动模范称号者,在本次考试笔试成绩(折算后)的基础上加3分(报考者同时具备以上几种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就高计算加分)。
  
  在贵安新区工作满两年以上的临聘人员,在本次考试笔试成绩(折算后)的基础上加0.5分。


  
  2.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工作由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和新区各单位组织实施。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七、资格审查
  
  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在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考生须持资料: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同时,需提供学历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对考生学历证书进行核实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职人员还须提供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和条件进行复审,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含自愿放弃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电话关机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递补最多顺延两个名次。
  
  按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含3:1)内确定职位面试对象。
  
  考生要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面试人员名单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八、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有结构化和专业化2种方式,其中专业化面试分为中医、临床、医技、护理4种类型。职位的具体面试方式情况见附件一。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职位招聘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职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1:1比例的,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专业化面试职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面试成绩)×50%;结构化方式面试职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体检
  
  根据招考职位(同一职位代码)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由贵安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考生本人。初次体检确认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申请,经贵安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1次,复查仍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体检者,取消体检资格。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取消体检资格存在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在总成绩公示5个工作日后,在贵安新区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贵安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下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经贵安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考察(政审)情况,在考察结束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贵安新区门户网站等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因自动放弃、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审批
  
  拟聘人员的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贵安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完善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原则上实行试用期1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者不再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其它事项
  
  本简章由贵安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贵安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一)公开招聘期间,各招聘环节的通知事项以及考试成绩均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贵安新区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者密切注意招聘网站,因本人未及时查看或认真阅读公布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特殊情况下联系。
  
  政策咨询电话:0851-88900120,联系人:易芩。
  
  附件:
  
  1.贵安新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贵安新区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贵州同济贵安医院(贵州医科大学附属贵安医院)同济贵安医院简介
  
  点击下载以上附件
  
  

贵安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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