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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贵州省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招聘简章

 
【发布日期:2017-01-13】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摘要:2017年贵州省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40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23日-- 1月25日,报名地点为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南路21号)。笔试时间为2017年2月8日,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等。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简章


  
  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遵府发[2015]19号)精神,结合新区公安工作实际,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40名,分配到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的“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维护治安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吃苦耐劳精神。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男性身高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8CM及以上。
  
  3.年龄要求:
  
  18周岁以上(1999年1月13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3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治安拘留的,受过刑事处罚、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7.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
  
  三、公开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公告
  
  在遵义人力资源网、遵义市新蒲新区网站、新蒲新区电视台、微新蒲、遵义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平台、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xp2216984068)、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公安内网上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1月23日--1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
  
  报名地点: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
  
  (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南路21号)
  
  咨询电话:0851-27708129   0851-28657177
  
  3、报名所需资料及费用
  
  (1)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①新蒲分局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报名表打印版一份。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
  
  ⑤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未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⑥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料。
  
  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各种资料原件,仅凭复印件不能报名,请提前准备好有关报名资料。
  
  (2)报名缴费
  
  资格审核通过后,每人交纳报名费100.00元。
  
  4、报名相关要求
  
  ①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②报考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需达到3:1开考比例。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岗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可退还其报名费。


  
  ③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
  
  5、建立考生诚信报考制度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简章》,如实填写《新蒲分局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报名表》并作出承诺,在《报名表》的考生签名栏考生要亲笔签名,对承诺的事项负责,若有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将取消考生的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由招聘办负责组织人员在报名时当场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简章》及岗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有工作单位的招聘办会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工作单位。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2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
  
  领取准考证地点: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
  
  领取准考证时间不再另行电话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领准考证时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准考证上其他报考信息有错误的,考生必须在领准考证当天当场更改,否则一切责任考生负责。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票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三部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2月8日
  
  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等。
  
  (3)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40%计入总成绩。
  
  (4)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
  
  (1)面试时间:2017年2月21日
  
  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对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3)面试内容:主要面试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水平、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40%计入总成绩。
  
  (5)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2017 年3月3日
  
  具体时间及地点:见体能测试准考证
  
  (2)测试内容: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身体素质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测试,内容:男性测立定跳远、1000米跑;女性测立定跳远、800米跑。
  
  (3)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对报考人员事后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体能测试中,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的,应在此项目测试过程中或在测试结束离开测试场地前当场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提出,对离开测试场地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诉等申请的,不予受理。
  
  (4)体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20%计入总成绩。
  
  (5)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体检
  
  (一)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对象,同时出现报考者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第二次面试。
  
  (二)体检事项
  
  1.体检必须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职位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报考者对除以上项目外的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5.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6.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有不符合本《简章》第二条“招聘岗位及条件”所列情形之一或应届毕业生截止到2017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需学历证书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公示、聘用及管理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经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按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将拟聘用人员报有关部门审核后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和培训事宜。培训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三)管理
  
  聘用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及《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七、注意事项
  
  (一)在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中,报考人员有异议或有举报的,均当场向工作人员提出,对事后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二)考生电话要24小时保持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造成的结果由考生自负。
  
  (三)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均需带上相应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及体检。
  
  (四)各招聘环节的通知事项及考试成绩于3个工作日内在遵义人力资源网、遵义市新蒲新区网和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公安网及“新蒲公安”、“遵义人社”、“遵义找工作”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者密切注意公告信息,因未及时阅读指定网站上公布的招聘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0851-27708129新蒲新区组织统战人事处0851-28657177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0851-28919740新蒲新区纪工委
  
  0851-28656928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纪委;
  
  八、本招聘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13日   


  
  附件:
  
  1.报名表.xls
  
  2.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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