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经省文体厅和省人社厅审核同意,我校公开招聘财政预算事业管理编制岗位人员1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我校面向全国招聘2016年1月31日前取得大学专科(大专)以上学历,并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方案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岗位条件、岗位和人数
1.资格条件:普通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毕业,本科以上学历,有较强相关专业教学能力及学生管理经验,被聘用者须在两年内取得中职或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续聘;熟悉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2.岗位、人数和岗位条件
(1)舞蹈教师1名(民族民间舞教学方向)。大学本科学历,舞蹈专业毕业,年龄35岁以下(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熟知民族民间舞的起源发展,熟练掌握实际教学并与理论知识相结合的实操能力、准确把握民族民间舞的风格韵律、基本掌握教学中所需道具及乐器的运用。
(2)舞蹈教师1名(剧目教学方向)。大学本科学历,舞蹈专业毕业,年龄35岁以下(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熟练掌握舞蹈理论知识、具有基本的对舞蹈作品认识和分析能力、扎实掌握教学剧目(古典、民族民间、现当代舞等)的教学能力、并具有一定的舞蹈编创能力、可达到有效提高学生舞蹈综合表现力的教学标准。
(3)舞蹈教师1名(毯技教学方向)。大学本科学历,舞蹈专业毕业,年龄35岁以下(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具有至少3年(含3年)以上毯技课的丰富教学经验,熟练掌握舞蹈专业理论知识及相关课程的教学规律,扎实掌握教材运用与操作能力,抄功熟练、能够独立完成男女班抄保的教学能力、具有损伤事故的预防能力和基本应急处理能力。
(4)地理教师1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地理专业毕业,年龄35岁以下(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至少有1年(含1年)以上本学科教学工作经历,具有高中或中专地理教师资格证,能熟悉初、高中地理教材的内容,熟练掌握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使用技术。
(5)思想政治教师1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业,年龄35岁以下(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至少有1年(含1年)以上本学科教学工作经历,具有高中或中专思想政治教师资格证,能熟练掌握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使用技术。
(6)化妆造型教师1名。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相关行业中级职业资格可放宽到非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40岁以下(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取得化妆师或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取得国家二级以上技术职业资格者及工作经验丰富者优先录用),连续从事该行业经历3年(含3年)以上(需用人单位证明),能熟练掌握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使用技术。
(7)发型师教师1名。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相关行业中级职业资格可放宽到非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40岁以下(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取得发型师职业资格(取得二级以上发型师技术职业资格者及工作经验丰富者优先录用),连续从事该行业经历3年(含3年)以上(需用人单位证明),能熟练掌握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使用技术。
(8)服装设计教师1名。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相关行业中级职业资格可放宽到非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40岁以下(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取得服装设计师职业资格(取得国家二级以上技术职业资格者及工作经验丰富者优先录用),连续从事该行业经历3年(含3年)以上(需用人单位证明),能熟练掌握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使用技术。
(9)礼仪教师1名。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相关行业中级职业资格可放宽到非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40岁以下(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取得礼仪相关职业资格(取得国家二级以上技术职业资格者及工作经验丰富者优先录用),连续从事该行业经历3年(含3年)以上(需用人单位证明),能熟练掌握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使用技术。
(10)财务主管1名。大学本科学历,财经类会计学专业毕业,年龄35岁以下(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至少有5年(含5年)以上工作经历(需用人单位证明),具有预算会计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能熟练掌握会计电算化使用技术。
(11)财务报账员1名。大学本科学历,财经类会计学专业毕业,年龄35岁以下(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至少有5年(含5年)以上工作经历(需用人单位证明),能够承担财务报账、工资发放、社保办理等相关工作,熟悉财务知识,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具有预算会计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12)学生辅导员1名(女性)。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年龄35岁以下(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工作职责是负责对学生的思想进行教育和引导,对学生的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对学生的宿舍卫生进行督促、检查、管理,能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使用技术。
三、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由学校办公室受理(学校不受理邮寄报名材料)。其中海南省政府网站、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海南省人才招聘网站、海南日报及学校网站均有招聘公告信息。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2月1日至29日。
(2)地点: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桂林洋新校区(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桂林洋大道10号综合楼3楼)【45、51、67、68路公交车可直达】。
(3)联系方式:王婉霖:65716212 18689821873
王 欣:68570067 13807666769
3.报名要求:
(1)网上资格认证报名
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表格可从学校网站内下载打印填写)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学校办公室邮箱(hnswyx1960@163.com),由学校办公室确认回复报名成功信息视为获得报名资格。
(2)现场证件审核
获得报名资格的应聘者按通知要求携带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及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本人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现场提交;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5)报名详情、考试有关事项、准予考试人员、进入考核人员、确定聘用人员等信息通过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网站公示,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学校网站:http://www.hnswys.com
4.资格审查
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经审查通过确定的报考人员在学校网站上公示,然后对无异议的报考人员统一核发考试《准考证》。
5. 考试录取原则
考试地点设在本校。考试分面试和笔试,根据艺术教师特殊性要求,考试形式采取“先面试、后笔试”, 面试合格方可参加笔试。面试包括现场展示专业技能和提问答辩等内容,由本校命题和组织有关专家考评;笔试包括专业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闭卷考试)。面试、笔试成绩分别占录取总分50%、50%。考生面试、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考核范围。考试成绩在学校网站公布。
四、有关事项
人员一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考核合格,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给予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