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需求;为深入贯彻执行农业部提出的主食加工业提升行动和黑龙江绿色食品及主食加工产业链规划。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5名;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食加工专业技术人员8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木兰县人民医院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名,木兰县第二人民医院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木兰县主食加工技术研究院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名。具体招聘岗位、数量和条件等详见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blss.gov.cn/)、中国公共招聘网站(http://www.cjob.gov.cn)、木兰县政府网站(http://www.mulan.gov.cn/)发布的《木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综合素质高,专业基础知识扎实;
4、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以报名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和其它资格条件。详细内容请阅读《招聘计划表》。
(三)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及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确认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考生可在公告网站下载《木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后,参加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报名登记表、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提供)、报到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同版免冠照片5张。2015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包括学位证)的,应提供学校证明,证明中必须包含是否统招、学历层次、所学专业、预计毕业时间等信息。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要提供服务期满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本次考试考务费100元。特困大学生凭市、区、县(市)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免除考务费。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与报名合格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缩减招聘人数。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它岗位的机会。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7月29日;
2、报名地点:木兰县卫生局;
3、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5、咨询电话:13633683683;
6、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木兰县人民政府公共信息网(http://www.mulan.gov.cn/)以《通知》方式公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报名网站索取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二)考试
笔试时间拟定在2015年8月8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所有岗位笔试内容均分为两部分,分别是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满分150分,综合知识满分50分,笔试时间150分钟。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分数与政策加分相加合成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排序,每个岗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阶段的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对笔试成绩进行综合分析后设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也可进入面试阶段;既达不到比例又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此岗位招聘或缩减招聘人数。
面试采取情景模拟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情况,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政策加分: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的具体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特别说明,木兰县第二人民医院为县级事业单位。
(三)体检与考核
考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之和为考生的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按照1:1的比例由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的人选。其中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排序,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
体检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由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具体实施。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需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由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入围考生另行通知。
(四)办理试用期手续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选在木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凡经考试被录用到医生岗位的人员,在未取得执业资格前,可以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进行临床见习,不得聘用到医生岗位独立从事临床活动。待取得执业资格后,方可聘用到医生岗位从事独立的临床活动。
五、招聘纪律和组织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招聘工作由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附件:
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