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30名。报名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15日8:30-17:00,报名地点为肇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股(肇州县八厂西街360号行政办公区112房间)。笔试主要考察应试者胜任教师岗位所具备的知识素养,对应试者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新课改、教学论等学科知识进行测试,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17日。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肇州县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改革,满足我县农村小学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解决农村小学教师资源不足的问题,根据省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30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肇州本地户口;
3、2016年以前(含2016年)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教师从业资格证书;
5、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身心健康。
受过纪律处分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15日8:30-17:00。
(2)报名地点为肇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股(肇州县八厂西街360号行政办公区112房间)。
(3)报名时需提交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交《公开招聘报名表》、本人3张二寸近期免冠照片和报到证复印件(加盖报到证存档单位公章)。
(4)《公开招聘报名表》在肇州县政府网下载并填写。
(5)参加公开招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6)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2、资格审查
(1)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县纪委派驻综合战线纪检监察室组成资格审查组,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
(2)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按照比例缩减招聘人数,同时向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公告。
(3)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核发笔试准考证。
3、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考察应试者胜任教师岗位所具备的知识素养,对应试者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新课改、教学论等学科知识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3)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17日
4、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人选出现并列的,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对面试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2)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教师岗位的基本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时间为10分钟。
(3)面试人员必须同时持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政审
(1)根据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进入政审考核,最后一名人选出现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考核。
(2)政审考核主要到所在乡镇、社区及相关单位了解其政治品行、遵纪守法等影响其担任教师职务的相关情况。
6、体检
(1)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对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不进行聘用。
(3)体检合格人员不足招考计划时,可以依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政审和考核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4)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7、公示、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程序履行聘用手续;公示有影响录用情况的,不进行聘用,不再重新递补人选。
四、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过程中如遇到其它特殊情况,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14745994006 14745994016
附件: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报名表
肇州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