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黑龙江省建三江管理局青龙山灌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运行管理人员14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至4月5日,报名地点为农垦建三江管理局青龙山灌区管理站二楼。考试日期为2017年4月20日,考试内容为《灌区管理办法》、《青龙山灌区运行管理办法》、《水法》。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青龙山灌区公开招聘
社会化用工岗位公告
根据灌区工作需要,结合灌区现有人员情况 ,经管理局党委会议批准,青龙山灌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运行管理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自愿申报,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灌区运行管理人员,8名运行操作人员,2名辅助类电工。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热爱岗位工作;
(二)岗位条件
工作岗位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管理类 |
18周岁至30周岁 |
男 |
专科以上 |
水利、建筑、工程管理 |
运行操作工 |
18周岁至45周岁 |
男 |
专科或持有行业操作岗位证书 |
机械类、设备类、电气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或持有行业操作岗位证书 |
电工 |
18周岁至45周岁 |
男 |
专科或持有行业操作上岗证书 |
发电厂、电力网、变电专业或持有行业操作岗位证书 |
(三)下述人员不可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辞退或限期调离人员、不适合水利工作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30日至4月5日。
(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按要求如实填写《建三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3、报名地点:农垦建三江管理局青龙山灌区管理站二楼。
4、报名咨询电话:0454-5808166、13512609981
5、报名资料: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毕业证
(2)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30日内)
(3)行业操作证
(4)身份证
(5)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6)集中资格审查一次,时间定为2017年4月19日。
(二)考试
由管理局人社局、水务局和青龙山灌区管理站组织实施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卷面满分100分)
(1)考试日期为2017年4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灌区管理办法》、《青龙山灌区运行管理办法》、《水法》。试卷满分100分,答题时间为120分钟。
3、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形式为问答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工作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合作共事、语言表达、专业技能、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生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 由高到低录取,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
(三)体检和考核
进入体检人员,由建三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青龙山灌区组织到建三江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由青龙山灌区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等。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另行电话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建三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者,青龙山灌区管理站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并报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按社会化用工管理,工资按管理局社会化用工人员相关标准执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300元/月。试用期合格、正式聘用后工资按2800元/月标准执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五险。
五、招聘纪律
报名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安排。对在报名、资格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龙山灌区管理站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