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简章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博爱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高学历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专业
本次共招聘高学历人才20名,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附表。
二、招聘的对象及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6日以后出生)。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符合聘用岗位的专业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采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6日---10日。
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 15:00至 17:30。
2、报名地点:博爱县人才交流中心。
3、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张。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还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人员报名时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考务费60元。由本人填写《博爱县2015年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登记表》(可以在博爱县人民政府网站www.boai.gov.cn下载并填写),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
考生进入考核阶段须提交本人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认证大约需要15个工作日左右,请注意掌握学历认证时间。
4、报名人数与拟招聘职位人数的最低比例为3:1;若达不到上述比例时,递减该职位招聘人数,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者,该职位不再招聘。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情况,由博爱县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于2015年8月25日在博爱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同时在网上发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拟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业务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于本人面试结束后在候分室公布。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报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职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若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不再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各职位体检合格人员按面试成绩排序,进入考核。考核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如考核过程中有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聘用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列入县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管理。
(二)被聘用人员工作期间除执行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外,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享受县政府年度工作津贴5000元、10000元,补助年限为3年(结合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发放该年度工作津贴)。
(三)被聘用人员由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和用人单位统一管理,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组织、人事部门与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被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在博爱县工作期间免交人事代理有关费用。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过程中若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391—8683951 8623029
附件:博爱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专业需求表
博爱县2015年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登记表
博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