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号)
根据《孝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孝昌政规[201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发展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孝昌县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
1、岗位:公开招聘岗位85个,具体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详见附表:《孝昌县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情况表》。
2、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要求及专业条件见《孝昌县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情况表》;本次招聘年龄计算时间点为2015年7月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孝昌县辖区内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惩戒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 7月 8 日至 15 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00。
2、报名地点: 孝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孝昌县花园大道11号)。
3、报名须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先下载并填写《孝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也可现场填写),持国家承认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其他证书、个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寸)3张;经资格初步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报考者须缴纳笔试费50元。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随时发现随时查处,请报考者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符合“三支一扶”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需填写政策优惠申请表,经服务单位、县(市区)、市(地)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加分并盖章后,报名时提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6、报考比例:计划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没有达到1:3报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由孝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考生调整报考岗位或退还缴纳的报名费,退缴报名费时需回收缴费票据。
7、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7月22日至23日,地点:孝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三、考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侧重基本素质测试和通用能力测试。面试侧重于岗位适应能力测试。笔试、面试均采取100分制,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三支一扶”考生,填写政策加分申请表批准后,笔试成绩加5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7月25日上午,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发布及查询:笔试成绩在孝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考生可网上查询。
2、面试:
(1)拟定面试对象:面试入围人员一般按照岗位比例1:3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需达到50分及以上)。确定方式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末位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孝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拟定面试对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原则不递补,确因特殊需要递补的,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拟聘人员
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其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并在孝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50%加上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末位并列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出现再并列者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人选。
五、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和用人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相关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责。
体检中身体不合格者,不能列为拟聘对象,出现的名额空缺,原则不递补,确因特殊需要递补的,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按该岗位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考核工作要求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方面,重点考核考生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原则不递补,确因特殊需要递补的,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按该岗位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七、聘用
体检、考核结束后,将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在孝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按程序为聘用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八、招聘工作纪律
招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九、本公告由孝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附件:1、孝昌县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情况表
2、孝昌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政策优惠申请表
3、孝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目录(2012年)
咨询电话:
0712-4769935(孝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12-4775226(孝昌县教育局)
0712-4768305(孝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712-4895815(孝昌县公安局)
0712-4773696(孝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712-4761244(孝昌县环境保护局)
0712-4768622(孝昌县城乡建设局)
0712-4761295(孝昌县财政局)
孝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