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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南省文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

 
【发布日期:2015-09-24】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结合省文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2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省文联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省文联机关党委(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事宜。省文联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的用人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身体健康。
    
    (二)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有较好的协调、沟通能力,有团队合作精神,责任心强。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会计岗位:招聘计划2名,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专业,年龄35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有2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湖南艺术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10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休息日除外)。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外省考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相关原件在参加考试时携带审查。本省考生一律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自行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栏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和会计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直接到湖南省文联306办公室报名(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227号)。
    
    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自行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栏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将所有材料压缩打包后发到329253660@qq.com(必须包括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和会计工作经历证明,以上材料发送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报名登记表发送电子版)。
    
    应聘人员请如实填写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艺术网公示,并电话通知统一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 3的比例。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应聘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辅以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考人员的学识、专业水平和表达能力。
    
    考试成绩在湖南艺术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根据应聘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并对应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在编干部职工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4582621 省文联机关党委(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4582689 省文联纪检监察室


  湖南省文联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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