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拟公开选调国、地税办税服务大厅工作人员20人。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22日—2月6日,报名方式为下载《湘潭县公开选调国、地税办税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盖公章,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报名登记表和近期免冠1寸彩照(两张)在工作时间内到湘潭县人社局培训和考试中心418室报名。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湘潭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公开选调国、地税办税服务大厅
工作人员的公告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面向全县乡镇编制备案人员、县直机关和乡镇实行人事代理手续的人员公开选调国、地税办税服务大厅工作人员20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二)高中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2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性别不限(女性优先),熟悉计算机操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登陆中国湘潭县网或中国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湘潭县公开选调国、地税办税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填写后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盖公章,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报名登记表和近期免冠1寸彩照(两张)在工作时间内到湘潭县人社局培训和考试中心418室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22日—2月6日(正常上班时间)。报名联系电话:0731-57803367。
(二)聘用。本次公开选调不进行考试,由县人社局和县编办从报名人员中择优选择40人,经县国税局和县地税局培训后再择优聘用20人。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并保持原有身份不变,负责办税服务大厅导税服务和办税窗口业务处理,最低服务年限为1年。
(三)待遇。被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照本人工资台帐标准发放工资,工作日提供免费三餐,在服务大厅工作的人员每月增发约1000元的补助(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三、有关纪律要求
报名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湘潭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湘潭县公开选调国、地税办税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潭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