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宁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在全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中(教育、卫生系统除外)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岗位及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2.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表1);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28日— 7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详见附表1
三、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报名者下载填写《阜宁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携带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③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④相关工作经历证明;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⑥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照片反面写上本人姓名以及岗位代码)。
2.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
3. 资格审核。按照岗位条件由县人社局及选调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岗位必备的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事政治,笔试成绩总分100分,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高于选调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
1.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思维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以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选调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和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选调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个人自愿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而被取消选调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办理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1.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
2.凡参加招聘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填写《诚信保证书》,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 监督电话:0515-87386312 (县人力资源和保障局)
0515-82096411 (县林牧渔业局)
0515-82098706 (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九、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公告及招聘相关信息可登陆:
中国阜宁(www.funing.gov.cn)
阜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nldbzj.gov.cn)
十、本公告由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阜宁县林牧渔业局和阜宁县农业机械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表1:阜宁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表2:阜宁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宁县林牧渔业局
阜宁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