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无锡市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市药检所)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我市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市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市药检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户籍不限。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7年12月31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31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职位简介表),工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8、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任职回避规定,符合有关任职回避规定的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15年毕业生(凭《就业推荐表》原件),不含2016年毕业生;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需在2015年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2015年无锡市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市药检所)招聘岗位简介表》(见附件)中专业参照《2015年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二、报名
(一)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5年12月21日9:00—2015年12月28日17:00
2、报名网址: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
3、资格审查时间:
2015年12月21日9:00—2015年12月29日17:00
4、缴费确认时间:
2015年12月21日9:00—2015年12月30日17:00
(二)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完成报名手续。
缴费标准:报名审核通过者缴纳100元/人、进入面试者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以下人员在考试结束后,可减免报名考试费(考试结束后凭原件及1份复印件退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在网上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居民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或考点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在其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否则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资格审查期间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的考生报名费将退还。补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13:30—16:0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4、未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16年1月6日9:00—2016年1月8日17:00。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 1月 9日。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
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
3、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50分,笔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跟进)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比例为1:3。
1、资格复审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详见网上通知。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应届生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证明材料(例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其中社保缴纳证明需加盖市人社部门公章)。上述证明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面试形式与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的面试准考证。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相加构成。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各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另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为先。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对拟体检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考核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暂行办法》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六、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0-66112798,0510-81827896。
七、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考岗位、招考条件等有关情况将在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锡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http://fda.wuxi.gov.cn
无锡人事考试网:http://www.wxrsks.com.
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均在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锡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八、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0510-81822451
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室: 0510-81827819
附件:2015年无锡市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市药检所)招聘岗位简介表
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