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常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4名。报名时间为6月1日-3日,报名地点在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科(新颜路215号,一号楼7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常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常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4名,主要从事仲裁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3、户籍:户籍及人事关系在本市的人员。
4、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其它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无残疾。
三、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日-3日3天,每天上午8:30—下午16:00。
报名地点: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科(新颜路215号,一号楼7楼)。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材料。
(2)报名者随带:①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个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④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工作(人事)关系证明、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考生报名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对通过资格审查者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评价成绩实行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计划数不超过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csjdks.com/)上公布。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因体检、考核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须在60分以上。
七、聘用
经过面试合格后招聘录用的人员由单位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它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九、本简章由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