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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聘简章

 
【发布日期:2016-12-10】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摘要:2016年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报名时间为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名地点为山东省济南市山师北街3号,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本部办公楼204室。笔试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及其应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是山东省首批规范化重点高中,创建于1950年。学校两个校区占地330余亩,现有91个高中教学班,在校学生4800余人。66年来,附中历届领导班子励精图治,锐意改革;广大教职工辛勤耕耘,无私奉献;莘莘学子刻苦勤思,谦逊进取,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形成了“文明、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刻苦、勤奋、谦逊、进取”的学风,“教书育人、治学严谨”的教风。学校以鲜明的办学特色、独特的育人风格和优异的教育教学成绩而享誉社会。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2月9日以后出生);
  
  4、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山东师范大学校园网(www.sdnu.edu.cn)和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www.fuzhong.sd.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山师北街3号,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本部办公楼204室。
  
  报名审查材料包括:①《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应聘人员可于报名前登录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下载,由应聘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内容需详实、准确,贴好照片)。②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③本人身份证。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并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⑤高中教师资格证书。⑥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⑦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⑧1-2件能够证明自己教育教学能力的荣誉证书。
  
  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由工作人员审查,同时提交《报名表》原件及报名审查资料复印件(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留存备查。通过审查的人员,可办理笔试相关手续,具体时间及笔试安排另行通知,逾期不办理笔试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
  
  学校选派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笔试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及其应用,笔试总分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通过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在山东师范大学指导监督下由学校自行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监督。面试包括说课和答辩两个环节:说课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答辩主要从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按说课成绩占60%、答辩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按有关规定,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备案、聘用。
  
  五、相关待遇
  
  相关待遇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187151。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报名表
  
  

 

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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