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第三分校、上海行政学院第三分院
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第三分校、上海行政学院第三分院是市属事业单位,归口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管理,主要承担上海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市交通委、市合作交流工作党委、市信访办、市机管局、市环保局、市审计局、市规划国土局、市质量技监局、市统计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虹桥商务区管委会等委办局的处级和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相当层级的领导成员及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为己任,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适应新时期干部教育培训事业的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专任教师。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教学科研岗位: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1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待遇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具有胜任岗位要求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中共党员,身体健康;
(3)具有较强科研和教学能力,近年来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每篇3000字以上) ,独立出版过专著者优先考虑;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副高以上职称,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正高职称等条件优异者年龄一般可放宽到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
(5)有一定的教学、科研经验,能在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事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邮寄及电子报名方式,请将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的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主要科研成果材料等(限三份)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虹漕南路123号1号楼202室赵老师收,邮编200233。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文件发送至办公室邮箱:xb_sanfenxiao@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0日。
2.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和筛选的对象将会收到试讲通知。
3.考核
考核形式为试讲,按资格审查1:3比例确定试讲人员。由我校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考生的试讲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考核通过人员。
4.体检
考核通过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规定,到指定的本市三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学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教学、科研能力。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市委党校网站主页、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51213199
监督电话:22880609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第三分校
上海行政学院第三分院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