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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5-10-12】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公工作人员开招聘公告


    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是上海市总工会主办的独立设置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因学院教育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社会在职和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有较强的责任感与职业道德,热爱教学,为人师表;具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管理学生的能力;沟通能力强,普通话良好,身心健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工作领域3年以上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专业对口,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3、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有高级职称者可适当放宽。

    4、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中级、高级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和高级技能证书者优先。

    5、有相关企业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6、同等情况下,已在我院任教的人才派遣人员优先。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岗位名称

岗位数

岗位条件

专任教师

19

1.人力资源管理、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会展、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文物鉴定与修复、环境艺术设计、包装技术与设计、食品营养与检测、安全技术管理、法学、管理学、政治学,劳动经济学等相关专业毕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者优先考虑。

2.能够承担相关专业课程教学,并参与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指导学生从事相关专业实践活动。

3.有期刊编辑工作经验、工会工作经验、党群工作经验,能独立承担相关工作者优先考虑。

4.具有三年及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历或从事高校教学工作三年及以上,承担过高校专业建设相关项目,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者优先考虑。

专职辅导员

3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背景,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

3.中共党员,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

行政管理人员

8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计算机应用、沟通等方面的能力。

3.本科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学历可放宽至大专),有三年及以上高校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教务管理、学生管理、职业培训管理或编辑、科研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

4.能胜任学院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干部培训中心(理论研究),后勤保卫处等部门管理工作。

总计

30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南亭公路2080号 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 人事处收。(邮编:201415)

    请在信封上注明应聘职位,个人简历中需附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10月21日

    (二)资格审查

    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

    (三)笔试
   
    由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教师面试主要采取教学试讲、答辩以及实际操作等方式,根据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专业技能,组织应聘人员参加教学试讲,并依据专业教师能力要求、评价标准及对参加教学试讲人员试讲测试情况做出评价。

    (五)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或用人单位提出具体要求),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六)考察

    由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及“本单位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总工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詹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21-57463763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亭公路2080号行政楼404室

    邮编:201415


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   

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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