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歌剧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歌剧院是创作演出中外歌剧、舞剧、音乐剧、合唱和交响乐的事业单位,剧院坚持以创排世界经典和打造民族原创并举、以民族原创为重点的方针,重视艺术、管理人才的培养,使之成为与上海这个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一张亮丽的文化名片。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女高音5人(美声),男高音5人(美声),钢琴伴奏1人,舞蹈演员10人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热爱本专业,业务能力突出,综合能力全面,并具有良好舞台形象的全国各地音乐学院和舞蹈学院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毕业生,年龄35岁以下,国家级重大奖项获得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 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邮件发送至shgjy303@shanghaiopera.com.cn。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3月18日。
2、资格审查
上海歌剧院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试通知。(考试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3、考试方式
由院里专门组织业务考试,聘请国内外本领域专家任评委,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本院岗位需要情况择优录取。
4、身体检查
经面试确定的拟录用人员,除应届毕业生以外,将由单位指定的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组织进行体检。如若体检不合格者,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的人员,单位将不予以录用。
5、考察
由上海歌剧院人力资源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资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上海市静安区常熟路100弄10号 人力资源部
邮编:200040
电话:021-62484678 传真:021-62491209
电子邮箱地址:shgjy303@shanghaiopera.com.cn
监督电话:63868686*2106
上海歌剧院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