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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市儿童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6-10-12】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摘要:上海市儿童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0人。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30日,报名地址为上海市普陀区泸定路355号住院楼6楼629室 上海市儿童医院人力资源部。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上海市儿童医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儿童医院是一所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儿童医院,前身是由我国著名儿科专家富文寿及现代儿童营养学创始人苏祖斐等前辈于1937年创办的上海难童医院,1953年更名为上海市儿童医院,2003年成为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医院现有北京西路院区和泸定路院区两部分组成,核定床位700张。
  
  因医院临床业务发展需要,急需招聘人才。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院内外招聘以下人员。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1. 医师岗位,职数50名;
  
  2. 护理岗位,职数50名;
  
  3. 医技岗位,职数25名;
  
  4. 科研岗位,职数10名;
  
  5.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9名;
  
  6、卫生管理岗位:6名。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医师岗位:临床医学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资格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特别优秀者或紧缺专业(儿科病理、口腔、麻醉、影像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2.护理岗位:护理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大专学历要求五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持有护士执业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3.医技岗位:医疗技术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持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4.科研岗位: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有团队协作精神,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5.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持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6.卫生管理岗位:卫生管理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学位,持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备注:外省市户籍人员应聘以上岗位,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及以上(2015年10月30日之前取得,且在有效期内)。
  
  三、招聘办法
  
  1. 应聘
  
  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复印件等纸质版材料邮寄至我院人力资源部,简历上请注明应聘岗位。简历截止时间2016年10月30日。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泸定路355号住院楼6楼629室 上海市儿童医院人力资源部
  
  2. 资格审查
  
  医院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3. 面试和笔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笔试名单。笔试由单位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 体格检查
  
  按照面试或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5. 考察
  
  由医院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 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本单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老师、崔老师
  
  联系电话:52976252
  
  监督电话:52976253
  
  

上海市儿童医院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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