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农业局关于下属事业单位
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市农业局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核招聘的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公开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公开考核招聘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
4.年龄在18至35周岁(1979年7月20日至1997年7月19日出生),具备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5.应聘人员须在研究生学习阶段学习以下专业符合其一:作物学专业类、园艺学专业类、植物保护学专业类、土壤学、土地资源管理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二)排除条件
考生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它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
三、公开考核聘用的程序和方法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3日上午8:30至2015年8月4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德阳市农业局(德阳市亭江街89号)政工人事科401室。(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网络报名:可在规定时间内将报考相关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通过资格审查后,面试时将纸质报考相关资料上交德阳市农业局政工人事科。
3.报名联系人:吴同吉,联系电话:(0838)2501226,13508016592。邮箱地址:403849798@qq.com。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报《德阳市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1)。报名时须提供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以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本人原因尚未领取学历、学位证书的2015年应届生,须由就读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未就业保证书(附件3)或已就业保证书(附件2)1份。报名时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证明原件(证明内容需包括现在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单位及是否同意报名)。
(二)考核程序、方式
1.基本资格审核。通过查验报名所须的相关资料、证件证书等方式,核实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考核资格初审和审查是否需要回避。
2.笔试。组织应聘人员撰写命题文章,考核掌握应聘者的书面表达能力。
3.面试。通过组织应聘人员回答问题,考察考生业务能力和个人综合能力。面试结束后,在德阳市农业局网站(http://www.dynyj.gov.cn/)上公布所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及排名情况。
4.体检。市农业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笔试、面试情况,依据同岗位考生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及后续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按要求统一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聘前公示等后续环节,空缺名额依次递补同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
5.考察与公示。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市农业局组织实施,通过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了解核实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为确定拟聘人选提供决策依据。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德阳市农业局网站(http://www.dynyj.gov.cn/)上进行为期7天的聘前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考察、公示后不宜聘用的人员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经德阳市农业局批准后依次递补已面试考生。
6.笔试、面试、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终审与聘用审批
聘用前,由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经上述程序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终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聘用登记等后续环节。
拟聘人员原系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当解除原人事、劳动关系;原系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当辞职。拟聘人员须在德阳市农业局申报聘用前,办理完毕解除原关系,并向审批部门提供书面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资格终审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新聘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管理。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实行回避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肃考风考纪
督促诚信报考,狠抓考风考纪,打击弄虚作假,严防违规舞弊,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把监管关口
对违反相应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若已被聘用则解除聘用。对违反相应规定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处理追责。
五、其它事项
聘用工作监督机构及监督电话:监督机构为德阳市纪委(监察局),电话(0838)12388。
附件:1. 德阳市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2. 2015年德阳市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已就业保证书
3. 2015年德阳市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未就业保证书
德阳市农业局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