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射洪县委组织部
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射洪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人员结构,按照《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及管理暂行办法》(遂人社发〔2011〕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各相关高校网站发布):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择优引进。
二、招聘组织
成立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成员的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工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要求
详见《2015年射洪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1)、《2015年射洪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
四、招聘对象及相应条件
(一)招聘范围:全国。
(二)招聘对象: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三)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具有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专业对口(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符合事业单位招聘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网络报名:请各考生于2015年11月24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将所需报名材料发送至QQ邮箱279667045@qq.com;
现场报名:请各考生于2015年11月24日前于上班时间带上所需报名材料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工人事股(地址:射洪县太和镇广寒路星光巷84号)报名。
(二)资格审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报考者资格初审工作,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者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本次考核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的,都将取消其考核或聘用资格。
(三)报名时考生需提供的材料:已填好的《2015年射洪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在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正反面打印,见附件3)、本人自荐书(包括自我介绍、基本情况等)、扫描后的相关岗位需求的报名材料 (含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重要科技成果或学术成果证明材料,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有关学历、专业证明等材料,海外留学生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下同)。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本公告公布的专业岗位及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
2.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有工作单位的,应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
(五)领取《面试通知书》: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是考生参加考核、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六、考核
(一)考核方式:按照“双向选择、直接考核”的原则,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二)考核实施: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考核工作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考核小组实施考核。
(三)面试内容: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考核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面试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七、体检及考察
(一)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报考考生综合考核情况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视考生综合考核情况,如某一岗位在考核中没有合适人选的, 进入体检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其空缺岗位名额纳入下一批小分队考核招聘计划实施招聘),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考察
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对于在体检和考察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违反相关考核招聘规定的,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人员自动弃权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者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2016年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先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在规定时间内(具体以通知时间为准)向用人单位报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所需资料原件,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经主管部门复审后报县委编办办理编制确认手续,再将以上资料统一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审查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不低于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办理流动手续),完善聘用手续,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如在资格审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考核招聘条件和考生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料的以及办理聘用手续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核、体检等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十一、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等方式予以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察、聘用等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者应确保联系电话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射洪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25—6625110)、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25—6191011)、射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825—6680102)负责解释。
附件:1.2015年射洪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一览表
2.2015年射洪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3. 2015年射洪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