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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四川省凉山州甘洛县人社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6-10-09】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摘要:2016年四川省凉山州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报名时间为10月11日—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为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公开

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中共甘洛县委、甘洛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甘洛县人民政府网(http://gl.lsz.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主管部门19个,招聘单位28个,招聘名额60名,其中:管理岗位5名,专业技术岗位55名。详细情况见《甘洛县2016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详细情况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年龄18—35周岁(1981年10月31日—1998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3年的;
  
  (5)尚处于试用期或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报名、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 10月11日—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要求及所交的材料:
  
  (1)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
  
  (2)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甘洛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报名时领取,请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岗位,并由本人在承诺栏签名);②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没有户口簿的到户口所在地出具户籍证明)和复印件;③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④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⑤加分相关材料。
  
  4、资格审查。
  
  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相关用人单位参加,县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和监督。对报考者《报考资格审查表》、提交材料等分别进行审查。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在资格审查及考核过程中,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5、缴费标准。
  
  报名时现场缴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2003〕237号文规定,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6、联系方式。
  
  考生留错电话号码或电话不畅通导致延误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7、领取准考证 。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16年10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本次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考生考试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
  
  笔试1科的岗位: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政策性加分。
  
  笔试2科的岗位: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性加分。
  
  考生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时间、地点及开考比例
  
  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10月15日;具体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公告所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经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减少或取消该报考岗位。
  
  2、笔试科目,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1科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100%。
  
  笔试2科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50%。
  
  专业科目为《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50)%。专业科目具体内容如下:
  
  会计专业为:《会计类相关知识》(大专教材)。
  
  护理专业为:《外科学护理》、《内科学护理》、《护理学基础》(大专教材)。
  
  卫生其他专业为:《医药学相关专业知识》(大专教材)。
  
  3、政策性加分。
  
  ①根据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三支一扶”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和“特岗教师”加分条件:服务期满且经县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②根据凉组通〔2008〕34号文件规定,“一村一大”大学生加分条件: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的大学生村干部,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或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③根据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通知的加分政策。
  
  ④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1分。
  
  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和“一村一大”大学生,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在服务地县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服务期满考核材料;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在报名时提供退役证等相关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每名考生政策性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4、面试
  
  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入围面试的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如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缺额的面试人选,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本类递补只进行一次。
  
  若笔试报名已达到2:1开考比例,因笔试缺考等原因造成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2:1的比例,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拟招聘岗位人数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果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因笔试缺考等原因造成达不到比例的,按最大招聘名额聘用。
  
  体检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费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人员承担。
  
  2、体检办法和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时间及地点: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甘洛县人民政府网(http://gl.lsz.gov.cn/)上发布)。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则按该岗位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程序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甘洛县人民政府网(http://gl.lsz.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县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则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的所有环节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递补。
  
  (六)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报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新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时,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在甘洛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服务期的不得申请调动,未满服务期如需辞职的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笔试排名、资格复审、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公示等都在甘洛县人民政府网(http://gl.lsz.gov.cn/)上公示、通知。报考者应及时、主动的到在甘洛县人民政府网(http://gl.lsz.gov.cn/)上查询或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五、本公告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34-7813010、0834—7812721
  
  监督电话:0834—7819243
  
  附件:《甘洛县2016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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