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检测技术研究所2015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满足我所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有关规定,天津市检测技术研究所按照编制和岗位需求情况,决定实施自主招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市检测技术研究所创建于1956年,坐落在天津市河北区南口路40号,隶属于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长期承担诸多国家和天津市政府授权或批准的社会公益职能,是天津市唯一集标准化管理、计量溯源管理、产品质量监督、金属材料检测、特种设备检验、技术培训、技能鉴定于一体的全额拨款科研机构。2003年通过国家CNAS认可,目前已获得131个国家认可项目和校准项目。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及人数
专业技术人员4人
(二)招聘岗位职责
见附件2: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 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人员、被单位辞退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www.tj.hrss.gov.cn
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招聘咨询电话:022-26353013。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5天(2015年10月15日至2015年10月19日)。应聘人员需对照岗位招聘条件(见附件2)填写《应聘天津市检测技术研究所专技人员岗位报名表》(见附件1),填写后,将报名表,本人详细履历情况、学历证、身份证、职称证、职业资格等相关资质证明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tjjcszhb@ 163.com,主题:姓名—应聘岗位,如“张三—专技岗(计量技术岗)”。每人只能应聘一个相应岗位,如不注明所应聘岗位的一律不接受报名。
天津市检测技术研究所综合管理部对报名者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告知应聘者本人。(因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我所本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按照规定时间、地点,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及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若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1:3的比例,核减或取消此岗位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选,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掌握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应具备的基本技能。
笔试结束后,参加笔试人员到天津市检测技术研究所查看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笔试通过后声明放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具体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应聘人员总成绩在面试当天由主考官当场进行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五)体检
应聘人员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担付。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工作在面试公布后进行。
(六)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应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考察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考察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三周内完成。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天津市检测技术研究所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根据需要,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监督检查
天津市检测技术研究所党总支和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按照规定实行回避。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天津市检测技术研究所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报名、考试咨询电话及联系人(综合管理部) :022-26353013 傅宝楠 杨莹
举报、投诉电话及联系人:022-27686691 邹海明
附件:1、应聘天津市检测技术研究所专技人员岗位报名表
2、天津市检测技术研究所2015年下半年招聘计划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