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云南省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人才2人。舞蹈表演教师、语文教师现场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8日,报名地点为云南师范大学职教学院明析楼一楼大厅(昆明市一二一大街298号)。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
2017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为适应我校教育教学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红河州教育局、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2017年招聘紧缺人才2人,现将紧缺人才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专业类别及范围
⒈招聘岗位、人数。舞蹈表演教师1人,语文教师1人。
⒉专业类别。舞蹈表演教师:舞蹈表演类;语文教师:高中语文教育类
⒊招聘范围: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全日制本科(二本)及其以上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应聘对象的条件
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⒊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⒋取得高中(中专)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书》,语文教师的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甲及其以上,以《普通话证书》为准。
5.其他条件详见《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及程序
㈠报名时间、地点及面试时间
舞蹈表演教师、语文教师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3月8日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职教学院明析楼一楼大厅(昆明市一二一大街298号)。
舞蹈表演教师面试时间2017年3月9日上午8:30—12:00;语文教师面试时间2017年3月9日下午14:30-17:30。
㈡面试地点
云南师范大学职教学院明析楼(昆明市一二一大街298号)
㈢面试方式
由3—5名考官会同红河州教育局、红河州人大、红河州政协工作人员组成现场招聘考核小组进行招聘。
⒈舞蹈表演教师面试方式:
⑴舞蹈表演。面试考生以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为主,自选一舞蹈进行表演,时间不超过3分钟。
要求:特点鲜明,有较好的表现力和感染力,音乐自备。
⑵即兴表演。面试考生抽题,并根据命题和音乐进行即兴表演。
⑶技术技巧组合展示。面试考生将柔韧、软开、跳、转、翻等技术技巧进行组合展示,时间不超过2分钟,音乐自备。
⒉语文教师面试方式:
⑴朗读选文:选文出自云南省语委普通话水平测试中的三套测试题,由面试考生现场抽取一套朗读(仅朗读试题中的第三题)。
⑵应用文写作:仅限于日常应用文,由面试考生从备选的三题中现场抽取一题进行应用文写作。
⑶说课:教材选用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推荐教材、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文化基础课程教学用书《实用语文》(苏立康主编,2006.1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第三册,篇目为第二单元《我的母亲》(老舍)、第三单元《南州六月荔枝丹》(贾祖璋)、第四单元《项链》(莫泊桑),由面试考生现场抽取一篇作为说课篇目。
㈣面试程序
具体程序如下:
⒈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的主要证件: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可先由所在院校提供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证明,并注明是否属二本及以上学历,在资格复审和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
⒉确定参加面试考生。资格审查通过的,参加面试。
⒊面试。
㈤确定拟聘人员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计算按招聘小组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四、成绩公示
紧缺人才招聘工作,严格按《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认真组织。
经面试(考核)后,面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五、聘用和管理办法
⒈拟聘人员名单确定后,由红河州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考察工作由红河州教育局和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负责。
⒉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未接到不良反映的,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⒊聘用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⒋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⒌聘用后,不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
⒍凡人事、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六、纪律
招聘紧缺人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纪律规定,杜绝弄虚造假。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违纪违规行为的,可直接向当地纪委反映,也可向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七、联系单位及电话
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联系电话:
何老师:13769355577
余老师:13988070045
电话传真: (0873)7697509
通讯地址:红河州建水县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
邮政编码:654399
邮箱:673498658@qq.com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2017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