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
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管理委员会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嘉兴市行政区域内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二、选聘计划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城市建设管理处(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选聘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塘汇街道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选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详见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要求:男性40周岁及以下(1974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女性35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
(四)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具备选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聘:受过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它不宜办理聘用情形的。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20日—8月10日。报名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80-150KB),通过电子邮件发至jxkfqrbj@163.com进行初审。每人限报1个职位, 联系电话:83677750、83677751。
2、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的工作经历、专业等进行资格初审;
3、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考试当天将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需提供《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张贴报名时提供的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三)考试
考试将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
考察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经考察,如果被考察对象均不适合选聘职位的将取消该职位的选聘计划。
(五)根据考察结果,按选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
(六)办理聘用手续。确定选聘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资格。
附件: 1.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职位要求
序号 |
选聘单位 |
单位类别 |
选聘岗位 |
选聘计划 |
职位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城市建设管理处(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
承担行政职能类 |
质量安全监管 |
2 |
土建类及相关专业 |
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人员。 |
2 |
塘汇街道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 |
会计 |
1 |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
从事会计工作1年及以上;公益一类或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人员。 |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嘉兴国际商务区管委会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