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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南省选调生选拨公告

 
【发布日期:2015-03-14】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于做好2015年选调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公务员局(办、科),有关高等学校党委组织部:

    选调政治素质好、志愿服务基层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乡村工作,有利于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建功立业、在基层成长成才,有利于为我省各级领导班子战略储备一批对老百姓有感情、有基层工作经验、能担重任的优秀年轻干部。经省委组织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共同研究,2015年继续选拔一批选调生到我省乡镇基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全省计划选调510人。其中,从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调310人(定向西藏籍高校应届毕业生选调5人),定向从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中选调200人。

    二、选调对象
  
    (一)全国普通高校2015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西藏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可自愿申请参加定向选调),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2015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湖南省2013年以前(含2013年)选聘的目前在岗大学生村官,湖南省招募的今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志愿到农村基层一线工作,敢于吃苦、乐于奉献,服从组织分配。
  
    (二)学习成绩优良,本科或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有较好的文字综合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在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班干部两年以上、院(系)以上学生会和团委(支部)干部;或获得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奖励。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本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大学本科生年龄在26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9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5年3月中旬,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在省内有关媒体上发布《湖南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二)组织推荐。高校应届毕业生推荐工作由高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学生工作部(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院(系)党组织配合;大学生村官、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推荐工作由各市州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市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配合。具体步骤:(1)考生个人写出书面申请。(2)院(系)党组织和县市区委组织部按照选调条件,根据报名人员的表现情况和个人意愿,向上级组织部门提出推荐对象。高校应届毕业生推荐对象填写《湖南省选调到乡镇、村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推荐表》,大学生村官、 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填写《湖南省选调到乡镇、村工作的优秀基层服务人员推荐表》,申请定向选调的西藏籍高校应届毕业生填写《选调到湖南省乡镇、村工作的西藏籍优秀高校毕业生推荐表》。不能向两个以上(含两个)市州推荐同一名对象。(3)高校党委组织部、毕业生就业部门和市州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核实有关材料,根据选调条件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审查和筛选,严格把关,审定推荐对象名单,并提出推荐意见。
  
    (三)报名、笔试、面试、体检。选调生的报名、笔试、面试等工作与全省公务员考录工作同步进行,统一组织。所有考生均实行网上报名。3月20日9:00至3月26日16:00,报考人员直接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www.hunanpta.com)的网上报名平台提交报名信息。3月31日9:00至4月4日17:00,登陆所报考市州人事考试网进行确认,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完成报名并确认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4月20日至4月24日在报名确认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为4月25日,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按各市州选调计划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由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主要审核考生报考资料原件(推荐表一式三份、户口本、身份证、准考证和获奖证书原件等相关证明资料)。一经查实与本人情况不符,即取消考试资格,并通报到考生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严肃处理。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有关考务工作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按各市州选调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各市州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原则上在面试后的第二天进行。
  
    (四)考察。6月上旬,由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组建考察组,到体检合格的拟选调对象所在高校和单位进行考察了解,并出具真实、客观的考察鉴定材料。
  
    (五)公示和录用。6月中旬,省委组织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共同听取各市州考察情况汇报,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初步确定选调对象,并在相关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经公示不影响录用的,正式确定为选调生,由市州委组织部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用期一年。
  
    (六)工作安排和管理。7月上旬,各市州委组织部将选调生分配方案报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并组织新录用选调生到所分配的单位报到上班。选调生行政关系安排到以县为单位、乡镇总体空编且有空余行政编制的乡镇,人员必须在所辖村工作2年。在村工作期间,按大学生村官进行管理,2年期满后,由市州委组织部组织对其进行考核。对是中共党员、表现特别优秀、工作特殊需要的选调生,可破格提拔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各市州委组织部要进一步加强选调生的培养与管理,坚持和完善乡镇党委书记为选调生第一培养人、市县两级组织部门与选调生定期谈心谈话、县委领导联系选调生、选调生年度考核考察等制度。
  
    做好新形势下的选调生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市州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公务员局,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分工协作,共同做好选调工作。

    附件:1.湖南省选调到乡镇、村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推荐表
     
    2.湖南省选调到乡镇、村工作的优秀基层服务人员推荐表
     
    3.选调到湖南省乡镇、村工作的西藏籍优秀高校毕业生推荐表
     
    4.2015年选调生职位表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公务员局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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