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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省社科联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3-04-11】 【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简称湖南省社科联),是中共湖南省委和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的社会科学学术性人民团体。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的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 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省社科联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省社科联人事处,由人事处具体组织协调招聘工作事宜。招聘工作全过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专业对口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坚持学历层次和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社会科学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二)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1.学会管理岗位2名:要求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文史哲或管理学专业,年龄35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理论基础扎实,文字功底好,工作耐心细致,能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并在省部级以上公开报刊发表过3篇以上论文。

    2.网站管理岗位1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211工程”院校全日制计算机技术、数字媒体或软件工程专业,年龄30岁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有两年以上网络维护和软件编写工作经历,网络维护和软件编写能力强,能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文字功底好,吃苦精神强。

    3.杂志编辑岗位1名:要求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经济学专业,年龄35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理论基础扎实,专业知识丰富,文字功底好,具有严谨细致的作风和认真负责的精神,并在省部级以上公开报刊发表过3篇以上论文。

    4.省情研究岗位1名:要求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法学或经济学专业,年龄35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丰富的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有较强的研究和解决法学问题的能力,并在省部级以上公开报刊发表过3篇以上论文。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红网和湖南社科网(http://skl.hunan.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至4月19日。

    2.报名地点:湖南省社科联人事处505室(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浏河村巷37号)。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

    请应聘人员携带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另须提供电子版)、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在职人员提供)、本人获得的奖励证书、论文等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提供的原件经核实后退回本人。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笔试。如有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低于3:1的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与现地实践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现地实践考察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符合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知识及申论。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现地实践考察:进入面试的人选全部参加现地实践考察,现地实践考察主要测评应聘者现场调查研究和文字写作能力。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方式主要是到其原聘用单位进行实地调查或函调,核实学历,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报省人社厅审核,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9716028

    邮箱:363314622@qq.com

    附件:省社科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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