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题】我国倡导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中国,某企业污染环境被罚款20万,并要求整改,但罚款未交,又被罚款1000万,针对这样的现象你怎么看?
【参考解析】
雾霾天气持续不断、水污染事件频频发生、土壤污染超标严重……环境问题已成为我国最大的民生问题。如何从制度和立法层面减少公众的环境恐惧感和对政府的不信任感,平衡公众诉求与经济发展关系,探索现代社会发展路径,已成为我国发展中的重要命题。
为此,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单篇论述生态文明,“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首次把“美丽中国”作为未来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总体布局的高度来论述,表明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认识的深化,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五位一体的高度来论述,也彰显出中华民族对子孙、对世界负责的精神。
在此背景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此法于2015年1月1日施行。
题干当中因超排污染物,陕西省咸阳市环保局对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开出20万元的行政处罚罚单。在企业并不缴纳罚款,也不执行环保局“停产整治”的情况下,依据《新环保法》的“按日计罚”的规定,20万元的罚单“滚雪球一样”,变成1580万元的“天价罚单”。 《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最具典型意义的一次罚款正在成为事实。
这充分体现了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它的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扩大及法律责任的超严厉。在新环保法中扩大了环境公益诉讼的新主体,有利于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树立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理念。行政拘留、“引咎辞职”、“按日计罚”等制度都写入此法,并且都相当严厉,令企业违法成本提高,使得地方政府能够重视、认真履行法律职责。
除此之外新环保法新法还确立了多重的监督机制,既明确了政府的保护监督管理职责,还规定通过社会监督,包括公众参与、公益诉讼、民主监督等方式,集全社会之力,共同保护环境。
但是在具体执行的过程当中很多企业仍然依托局外事例,对法律置之不理。还有个别地方政府对法律执行力度不够,相关监管部门并未切实加强监管。
因此我们还将要再接再厉,将最严环保法律切实的实施下去,提高企业违法成本,严格执行法律条款,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实行终身追。我们每位公民也要参与到监督当中并且从我做起,树立环保意识,共建“美丽中国”。